关于修改《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》附件的公告(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)


《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》(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)已经《海关总署关于公布〈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〉的令》(署令第238号)修改并

 

《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》(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)已经《海关总署关于公布〈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〉的令》(署令第238号)修改并公布,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,文书样式见附件。    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    特此公告。        附件: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(检验检疫)施封通知书.doc     2.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(检验检疫)启封通知书.doc     海关总署     2018年5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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