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29号|组织制定了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

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我部组织制定了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我部组织制定了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试行规程、质量标准、说明书和标签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  特此公告。     附件:

    1.兽药标准目录   2.试行规程   3.质量标准   4.说明书和标签   农业部   2017年12月25日

附件1

兽药标准目录

序号

产品名称

标准制定单位

1

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

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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