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0B版的通知 (税总函〔2020〕44号)

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:

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》(2020年第15号)有

 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:     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》(2020年第15号)有关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0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(以下简称“文库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   一、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“程序发布”目录下。请各地及时下载,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。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。     二、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。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,一经发现,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     三、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(货物和劳务税司)。     国家税务总局     2020年3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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